• 招商公告情况

    公告名称

    珠海裕珑石化有限公司 (珠海宝塔石化有限公司)债权推介公告

    处置主体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联系人

    雷凯 18195157979

    担保方式

    抵押担保

    债权总额(元)

    3,279,200,000.00

    债权本金(元)

    3,279,200,000.00

    债权利息(元)

    其他费用(元)

    基准日

    公告详情

    本项目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受托管理和处置项目。珠海宝塔石化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机器设备为主债权本金、利息等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机器设备为气分生产装置、珠罐、聚丙烯生产装置等47套生产设施,动产抵押登记书为0756高栏20170807012号。法院根据江苏江安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21)粤04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珠海裕珑石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推介公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欢迎符合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债务人情况

    债务人为珠海裕珑石化有限公司 (珠海宝塔石化有限公司),所在地区为广东省珠海市

    保证人信息

    保证人宝塔石化集团、孙珩超、金丽萍、孙培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所有展示内容由债权人提供,我司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如对信息有任何异议,请来电告知。

  • 特别声明

    详情以转让方出具的最终文件为准,如欲详细了解相关资产信息,欢迎各界投资者与我所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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